Saturday, August 30, 2008

马来西亚 的 51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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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这片土地
生活了28年4个月又10天。

老妈子和我说
我在华人接生院出世时
是个很健康的婴孩。

我的报生字上的体重那一栏
好像是写着5、6 Kg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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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记得12岁那年
老妈子陪着我
在登记局排队办理身份证。

我的身份证照片底下
很清楚的写着WARGANEGARA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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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记得17岁那年
胆子粗粗的跑去考车牌
虽然表现不过不失也算勉强及格了。

我的驾驶执照的正上方
印着小小的一行Malaysian Driving License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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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当一个人
拥有了以上几种证件
应该足以证明他就是
这片土地的公民了吧?

那为什么都这种时代了
还是有那些不知所谓的人
在胡言乱语的发表“华人寄居”论?!


我的家人在这里
我的事业在这里
我的朋友也在这里

不管再过了多少个年头
我爱的依然是这里 – 西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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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comments:

Invisible said...

国庆快乐!^^

Alice Chong said...

国庆快乐!

穎子 said...

嗯……若論“寄居”,馬來人寄居馬來西亞更久歲月。這塊土地,原屬於 BUMIPUTERA 的~~~

馬來人的基因,其實存有雲南血統,也屬中國流傳而來,他們是不是應該也回家了,不再寄居這片土地上?

Karen said...
This commen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.
Karen said...

国庆,一定要讲:"MALAYSIA BOLEH" ~~ Happy birthday to me!!!

蓝双子 said...

看到最近乱糟糟的政坛,我对马来西亚的爱,有点倒退了...